主持人:早上好,各位听众、农民朋友,欢迎收听本期《三农早报》周末关注,我是李庆。
2011年,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省区全面实施草原补奖政策,2012年又将河北等5个省的牧区半牧区县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共涉及13个草原省区的657个县(团场、农场),全面覆盖了我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2011-2015年,中央财政共计投入草原补奖政策资金775.644亿元。这项政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草原牧区实施的资金规模大、覆盖面积广、牧民受益多的大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牧”工作的高度重视。那么今天,我们就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农业部畜牧业管理司副司长杨振海,请杨司长为我们详细解读草原补奖政策。好,现在杨司长已经来到了我们的演播室。杨司长,欢迎您!
杨司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杨司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节目。在上期节目中您介绍了草原补奖政策的背景、思路以及具体的政策内容。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继续解读草原补奖政策。杨司长,节目的一开始您来介绍一下,我们有哪些具体的创新举措来确保草原补奖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呢?
杨司长: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潜移默化地改变着草原牧区的生态、生产和生活,在广大牧民群众心中,逐渐树立起保护生态、协调发展、和谐共赢的理念,为草原牧区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注入了新的强大活力。牧区的干部群众把草原补奖政策亲切地称为民心项目和德政项目,政策的内容和目标取向已深入人心,融入到了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政策的全面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草原生态环境恢复、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型和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一是草原生态环境加快恢复。草原补奖政策实施以来,13省区完成减畜任务近8000万个羊单位,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牲畜超载率从2010年的30%下降到2014年的15.2%。其中,268个牧区半牧区县的牲畜超载率从44%下降到19.4%。全国38.4亿亩草原通过禁牧封育和草畜平衡管理得到休养生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草原固有的涵养水源、保持土壤、防风固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增强。据监测,2014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3.6%,比2010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鲜草产量10.2亿吨,比2010年增加了4.7%。其中,268个牧区半牧区县天然草原鲜草产量5.1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1.2%。一些牧区“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已经重现。
二是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在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同时,各省区因地制宜开展人工种草,大力发展舍饲半舍饲圈养,推广适度规模的标准化集约化养殖,积极推进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的政策目标。13省区新建人工饲草地1.2亿亩,新建牲畜棚圈8500万平方米,牧区牲畜改良率超过50%,出栏50头牛和100只羊的规模化比重超过30%。据行业统计,2014年268个牧区半牧区县牛、羊肉产量达到151万吨和142.2万吨,分别比2010年增加5.9%和7.3%,占全国总产量的21.9%和33.2%,为保障牛羊肉市场供给做出了突出贡献。现在,牧区的一些知名牛羊肉品牌在各大超市已成为抢手货。
三是牧民收入加快增长。草原补奖政策每年有139.3亿元资金直补到牧户,已成为牧民人均收入中转移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近几年牛羊肉价格高位运行,再加上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牧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性收入持续增加。据行业统计,268个牧区半牧区县2014年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87.7元,比2010年增加1793.3元,增幅达39.9%。其中,牧民每年人均草原补奖政策性收入近700元,占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超过10%,成为促进牧民增收的重要因素,调动了牧民群众保护草原生态和发展畜牧业生产的积极性,基本实现了减畜不减收的政策目标。
主持人:杨司长,今年是草原补奖政策第一个实施周期的最后一年,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向外界传达明年继续实施政策的信息,您认为政策会继续实施吗?
杨司长:我认为,只要是农牧民欢迎和期待的政策,不仅应该继续实施,而且还应该不断强化。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近期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将2020年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草原补奖政策的继续实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牧民对政策的认知度很高,他们都认为政策成效有目共睹,草原生态环境好了,禁牧减畜以后收入不降反升,这样的好政策应该继续实施。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继续实施政策都是应该的。这几年,农财两部每年都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政策效益评价,各个省区也为完善和强化政策做了大量工作,相信草原补奖政策升级版将会按时上线。
主持人:对,这是杨司长给我们大家介绍的草原补奖政策的落实情况,那稍后的时间我们继续播出草原补奖政策解读,欢迎继续收听。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了政策实施范围。2014年,中央财政对13个省(区)投入的补奖资金达到了157.69亿元。2015年,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好的,稍后为您继续播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解读,欢迎您继续收听。
主持人:好的,欢迎继续收听《三农早报》周末关注。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农业部畜牧业管理司副司长杨振海,请杨司长继续为我们解读草原补奖政策。
主持人:那么,对于下一个政策实施周期调整政策您有何具体的意见建议?
杨司长: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对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建立政策实施的长效机制。草原植被占我国绿色植被生态系统的63%,是面积最大的绿色生态屏障,在生态保护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草原补奖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但草原生态的脆弱特性决定了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因此,亟需建立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适当提高政策补贴标准。随着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牧民生产成本较大提高,按2010年制定的补奖资金补贴标准已难以弥补禁牧减畜对牧民收入造成的损失,再加上物价水平不断提高,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与农区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亟需根据牧草产量和价格变化、牛羊肉价格增幅和收益变化等,合理提高政策补贴标准。
三是加强对后续产业的扶持。目前,我们已经按照2011年国务院17号文件的要求,组织编制了《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规划》和《牧区草原畜牧业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规划》,争取尽快启动,加大对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畜种改良、牧民转产转业培训、能繁母畜饲养、草原畜牧业合作组织等的支持力度,提升牧区草原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建设现代草原畜牧业,确保全面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杨司长做客我们的节目,就草原补奖政策,给我们大家所做的一个详细的介绍。好的,再次感谢杨司长,谢谢!
杨司长:谢谢大家!我们也希望大家都参与到我国草原保护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期待着收到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李庆:好的,以上就是今天《三农早报》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您半小时的陪伴。如果想联系我们了解更多节目内容,您可以关注我们节目最后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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